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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湾前消防署长涉贪落马,同案认罪署长仍抵死否认贪渎

2012/12/26 15:16| 发布者: ttt| 查看: 337| 评论: 2|来自: 星岛环球网

星岛环球网消息:台湾的前消防署长黄季敏贪渎案,台北地检署25日侦结,认定黄自2002至2006年在“UH1H直升机监控派遣监控系统”等九项采购案,收贿1924万元,依贪污、图利、收贿、洗钱、伪造文书、违反政府采购法等罪起诉黄季敏、胞兄黄文宙、消防署官员及厂商共计12人。另黄季敏之子黄郁升涉嫌协助父亲洗钱约6000万元,遭检方通缉。

台湾《中国时报》报道,检方痛批,黄季敏明知消防署采购经费为民众防灾救难用,是民众救命所需,竟利用职权中饱私囊,严重败坏官箴,恶性重大,行径有如“现代版和珅”,具体求处贪污罪最重刑度的无期徒刑。
12名官商包括黄季敏、黄文宙、消防署视察蔡木火、杜汪涛、空勤总队组长王启通、前空消队技士张瑞源及前消防署科员罗财全、厂商王经武、陆重光、锺素梅、邱苍民、许晖腾。其中黄文宙、王经武等八人自白犯罪或缴回犯罪所得,检方请求减轻其刑;而黄季敏明知胞兄黄文宙认罪,迄今仍否认涉贪。
检方怀疑黄季敏另涉多起弊案,全面清查黄任内相关标案,包括斥资六亿多的“救灾通信平台指挥车”建置案及维护案。该车在八八风灾期间,高雄小林村遭土石流灭村,指挥车竟派不上用场,形同废铁。另黄被检举以1000万行贿扁珍买官,取得消防署长职位,检方已深入搜证调查,此波起诉只是开端。
起诉书指出,黄季敏将消防署年度结余款,用以办理特定采购案件,并事先通报黄文宙等厂商参标、备标、投标,再以绑规格、延续标案、未实际访价或提高报价等方式,再强力运作要求标案承办人违法配合办理。
厂商以围标方式标下标案,黄文宙就以标案利润的四成作为行贿黄季敏,其余六成则由黄文宙、王经武、陆重光三人均分。
黄季敏为规避司法调查,指示黄文宙将贿款先暂存于黄文宙及相关公司名下,等他退休后提领投资及购买黄金。总计黄季敏在“UH1H直升机派遣监控系统”等9项标案共收贿1924万元。
另黄文宙、王经武各获不法利益8206000元、陆重光获利6256000元、张瑞源获笔电及手表共51000元、罗财全收贿130万元。
检方发动七次搜索,目前已查扣黄季敏黄金近20公斤、新加坡账户汇回的3500万台币、另台湾现金台币400多万元、日币600多万、美金4万多元、港币18万余元,及其它外币银行账户共约680万,以及台北市松德路房屋一栋、石碇土地一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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