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互联网发展,抄袭又何妨?

2007/2/16 00: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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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如果不是因为腾讯业绩的飞飙,恐怕几年前在互联网行业里十分时髦的一个词语“抄袭”还会再沉寂几年。当今互联网行业中的烦躁者真是太多了,看到有人稍有成绩,两眼就成兔子眼了,口水飞浅,说三道四,真是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呀。

不错,互联网应该是一个不断创新的行业。因此,很多的创业者往往容易进入这样的误区:只有“绝对的创新”才能成就中国互联网。

但是,创新就代表你一定就能成功吗?未必。新生事物总是存在着太多的不确定性,这就意味着任何的结局都有可能出现,先行者可能会付出很大的代价!在中国互联网中,跟马化腾一样出色甚至比他更出色的人不在少数,但往往这些人最终的失败却是因为创新,“大多数都是因为‘死’得太有理想”,有人曾经如此评论。

相反,如果你能看到成功者的例子,然后去抄袭、模仿,你就可能会少走了很多弯路,可以避免许多不必要的风险,创业成功的概率也会增大很多,这是一个最为简单的道理。但可惜的是,在中国互联网企业发展的过程中,就这样一个简单的道理,却往往被淹没在一片高呼“创新”的论调中。

的确,在腾讯的发展历程中,确实有着太多的模仿痕迹,从早期的OICQ到最新的拍拍网,无一不散发出些许“抄袭”的味道,正因为此,马化腾落了个“模仿者”而非“创新者”的绰号,王志东更是毫不忌讳的指责:“马化腾是业内有名的抄袭大王”,但笔者认为,“抄袭”又何妨?

“做企业不是比谁动手早,而是比谁活得长。”丁磊曾对马化腾的观点与做法深表赞同。这也倒让我想起了年初颇遭人诟病的“世纪佳缘”的小龙女,其网站介绍据说也抄袭了e友网,51friend等等,但又怎么样?最终也不是引来了VC投资。

微软、Google也是抄袭、模仿者,从Windows到Office做的都是别人做过的东西,互联网本身就是一个开放的平台,模式的快速复制也是互联网界呈现的一个特点,只要好的东西就难免会被抄袭、模仿。有时,谁发现或创造在前或在后,谁抄袭谁,其实并不是很重要,最重要的是看谁先撞上那根红线,是马拉松的那根,而不是百米的。

但话还得说回来,抄袭、模仿并不是一味的抄袭、盲目的模仿,更重要的是在模仿的基础上创新。正如马化腾说的“最聪明的方法是学习最佳案例,然后再超越”。当当网总裁俞渝也曾说过,她最欣赏的互联网发展方法是“抄袭”、然后“模仿”,最后升华为“创新”。抄袭是带着自我思考的抄袭,最终目的就是要超越,正所谓是“青出于蓝而胜于蓝”!

互联网日新月异,望着远方的目标,走在互联网的脚步不要停止。或许某个新事物的发展,洞察力将会比创新带来更多的价值。互联网发展,抄袭又何妨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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